甲向乙乞贷若干,解释利钱二分,限期还清。谁知甲借去后避而不见,乙屡屡索还不得,便写信责问。于是,甲便先还若干元,过了几个月还若干元,一年后才逐步还清资本,至于利钱就爱财如命了。还说:所借资本我分文不欠,沾自制的不外是利钱而已。
乙挟恨在心,便向甲借用一件宁绸袍子,借去后也避而不见。过了几个月,才偿还一尺宁绸,还写信道:所借衣袍,先还一个袖子。又过了几个月,再偿还三尺,说:本日再还一个衣襟。过了两年,才逐步将一件长袍的表、里布料还清。乙汇报甲说:所借衣袍,不少分寸,沾自制的不外是成衣的工资而已。